01
救护车送回遗体,家属事先一无所知
4月26日上午9点多钟,一辆救护车驶进了上饶市余干县石口镇的五菱李家组。不过,救护车并不是赶着来接运病患的,而是送该村村民李有站的遗体回家。斯人已逝,落叶归根,然而,李有站的家人除了悲伤之外,还有气愤。因为他们不清楚老人到底是怎么去世的,更加没有雇请救护车将遗体送回家。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李有站,今年73岁,平时健康状况就不好,可以说是疾病缠身。据他的家人说,为了这个五一小长假能有个好的身体状态,老人还一直想调理下身体。4月24日,李有站一个人骑车前往余干县南方医院看病,被收治入院。
在家属获取的诊疗档案来看,李有站是因为咳嗽、头晕等症状到余干县南方医院就诊的。检查后,入院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冠心病;高血压;慢性肾功能不全。不过,对此李有站的家属并不清楚。在他们的印象里,父亲住院这几天精神状态很好,食欲也不错。
据李有站小女儿李慧娥回忆,虽然父亲当时住院时能够自理,坚决不要陪护,医生也没有特别交待,但她与姐姐还是轮换着白天去医院照顾父亲。4月26日,李慧娥一早就到了医院,可是父亲没在病房,同病房的病友透露李有站做检查去了。按照李慧娥的说法,她一直在病房等着父亲。然而,令她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是,她等来的却是父亲的遗体已经被送回了家的噩耗。
02
病患医院死亡,家属质疑院方措施不当
李家人表示,死者当时被送回来的时候,身体还有余温,随行医生说是死于心梗。他们质疑,院方在诊疗和救治上是否规范?为什么未对病人家属尽到告知义务?院方既然可以派救护车把遗体送回来,为什么不事先报信,由家人来决定如何处理老人的身后事?
4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余干县南方医院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院负责人外出开会,而其他知情人员也一律不在,联系方式更不能提供。一位自称是该院妇产科医生透露,因为之前就认识李有站,她时常会关注老人的情况。据她描述,李有站住院期间,精神状态相对不错,但谁也没想到4月26号清晨,医生查房时发现李有站突然死亡。这一过程,被记录在医生的查房记录中。该记录显示,4月26日早上8点,今日查房发现患者呼吸、心跳已停止,宣告死亡,通知家属。然而据死者的家属表示,在事发时间段他们根本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那么,医院是否有通知家属的义务呢?根据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根据原卫生部与公安部在2012年印发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中第五条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对照这些规定,李家人认为,余干县南方医院的做法显然违规。
那么,到底孰是孰非呢?4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余干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访。余干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接到涉纠纷医院报告后,他们联合县司法局第一时间介入协助进行调处。而余干县南方医院是当地一家民营的二级医院,它没有设置太平间。
余干县卫健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4月30日下午,经过调解,李有站家人放弃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而南方医院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通过卫健委工作人员,记者联系上了余干县南方医院的负责人何均彩。
03
不知错在哪里却做出经济补偿,原因何在
何均彩表示,因为农村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在外工作,所以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将相关病情直接告知老年病人,由病人自己签字。何均彩告诉记者,李有站突然去世后,医院曾多方联系家属,但都联系不上。出于人道主义,他做出将李有站遗体送回家的决定,当时也没考虑那么多,也不清楚整件事错在哪里。
双方选择了协商解决,只要是双方自愿自主,这个结果无可厚非。回顾整个事件,假如医院方能够及时沟通,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对死者遗体进行规范处理,死者家属对诊疗过程的不信任我想应该会少很多吧。其实,诊疗服务,是一种既特殊又常见的服务,它不仅需要高超的医疗技术来支撑,也需要仁心来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