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朱烨)10月5日晚上8点,江西省泰和县一司机在距离临时卡点约100米处弃车而逃,拦截组民警将其控制,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肖某体内酒精含量达66.3mg/100ml,涉嫌酒驾。后经查询,肖某已是第四次酒驾被查。
肖某酒驾被查第一次是在2015年8月7日,第二次是2015年10月9日,第三次是2018年5月3日。并且肖某的驾驶证也早已于2015年被吊销。
五年时间肖某酒驾四次,并且四次均驾驶同一车辆。公安机关对肖某华“第四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8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这也是肖某第三次因酒驾被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