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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六届长江韬奋奖候选人的通知

2020-04-23 17:52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阅读:101181 

各设区市记协、省直新闻单位:

今年,中国记协将开展第十六届长江韬奋奖评选,省记协将组织我省推荐长江韬奋奖候选人的工作。请各设区市记协、省直新闻单位按以下要求推荐本单位、本地区所属各新闻媒体参评人选。

一、评奖宗旨

开展长江韬奋奖评选活动,旨在表彰我国新闻界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发挥优秀新闻工作者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牢记职责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四向四做”,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保持人民情怀,记录伟大时代,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参评范围

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等新闻机构,从事记者、编辑、评论员、校对检查工作人员以及新闻类节目播音员、主持人、制片人工作的专职新闻工作者。参评者必须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所发新闻记者证。长江系列要求参评者从事新闻工作5年以上,韬奋系列要求参评者从事新闻工作10年以上。曾获长江韬奋奖者不再参评,新闻单位副部级(含)以上负责人不参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参评。上一年度履行社会责任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新闻媒体,其主要负责人、直接当事人不得参评当届长江韬奋奖。近5年内有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良记录的新闻工作者,不予评选。

三、评选系列

1.长江系列评选从事新闻采访报道、评论或新闻类节目主持、播音等工作的新闻工作者。

2.韬奋系列评选从事新闻编辑、校对检查或新闻节目制作等工作的新闻工作者。

四、评选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综合考察参评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业务成绩、职业道德和社会影响。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自觉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积极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三贴近”,坚持“走转改”,自觉践行增强“四力”要求,作风扎实,勇于创新,敬业奉献。

(三)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社会反映好。

(四)综合业务成绩突出。参评者须获得过中国新闻奖、全国好新闻奖中的一项,或获得过2005年以前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新闻作品奖的一等奖,或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报纸、广播、电视作品获省级新闻奖一等奖(校对除外)。

(五)在参评人员各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鼓励在新媒体和媒体融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优先考虑为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1.记者:采访深入,具有较高的采访报道水平,采写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编辑:在组织策划、编辑稿件、制作标题、编排版面、创办栏目、制作节目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编辑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新闻评论员: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注重调查研究,撰写的评论观点鲜明,论述有力,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校对检查: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防堵差错、质量把关方面成绩优异。

5.新闻播音员、新闻类节目主持人: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丰富的社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节目驾驭能力,主持、播音的节目有鲜明的特色和风格。

6.新闻类节目制片人:具有出色的统筹策划能力,能够激发团队精神,实行科学管理,廉洁自律,敬业奉献,业绩突出。

六、参评办法

长江韬奋奖评选由报送单位组织推荐参评。

五、推荐程序

1.组织本单位、本地区所属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民主推荐。

2.由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代表(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能参加)组成评委会。

3.经领导班子严格按本办法规定审核,提出拟推荐的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认真按本办法规定受理公示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将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人选材料提交评委会,经充分讨论、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向省记协推荐人选。

5.推荐单位推荐长江韬奋奖参评者,均要填写推荐表,主持工作的领导在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部门章无效)。

六、长江韬奋奖参评者报送材料要求

报送15套纸质参评材料,纸质材料装订顺序为:参评者推荐表(附件1)、参评者事迹材料、获奖作品登记表(附件2)、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作品复制件。

参评者事迹材料不超过2500字,内容须写实。材料后附本人工作简历(格式为:“×年×月——×年×月,在×单位任×职”,简历文字不计入事迹材料字数)。

文字类获奖作品报送作品剪报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用A4纸打印、复印,无法用A4纸复印的作品,可在复印后折叠为A4纸大小);音视频获奖作品报送作品文字稿和刻录原作音视频的U盘。

请各报送单位在4月27日之前将参评者材料寄送省记协。

联系电话:0791-86849833

寄送地址:江西记协(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社传媒大厦14楼1409室)                                邮编:330038

点击下载:附件1、参评者推荐表.doc

                    2、 获奖作品登记表 .doc           

江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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