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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行政事业单位2月24日起恢复正常上班

2020-02-22 07:58 江西日报    阅读:108132 

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恢复正常上班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当前,新余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地要制定差异化的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措施”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自2月24日起恢复正常上班,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场所的防疫工作。市工信局可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提供正常工作所需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二、各级各部门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实抓细抓到位,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做好分析研判,统筹做好企业复工、项目建设、春耕备耕、扶贫攻坚、大变样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效,经济恢复平稳有序。

三、有疫情帮扶任务的行政事业单位要重点履行疫情防控帮扶责任,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基层疫情防控力量,合理调剂工作力量,确保业务工作不停摆;其他单位要统筹工作力量,在重点保证干部职工下沉到小区开展志愿帮扶前提下,确保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四、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依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区)要依据人口、发病情况综合研判,明确分级分类的防控策略,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来源: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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