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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老旧小区“上楼难”? 提案办理协商会掀起头脑风暴

2020-01-16 08:38 江南都市报    阅读:89148 

●建议新增电梯公共面积“分摊”写入不动产证

●探索“共享电梯”模式业主扫码付费

●给予底楼住户一定比例补偿以促成共识

去年12月,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制定了《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各层住户意见难统一、安装维护资金难筹集等问题。

1月15日,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召开的提案办理协商会上,9件提案的提案者与承办单位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我省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面临的困难,面对面协商破解老旧小区“上楼难”的对策建议。

民盟省委会:及时出台旧楼加装电梯实施细则

民盟省委会建议,我省以《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为基础,及时出台旧楼加装电梯实施细则,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补贴标准等事项一一加以细化,尤其对业主分摊比例上限和财政补贴标准要作明确说明。

同时,相关部门要从多个维度持续发力,建立相关单位、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居民代表沟通协商机制,统筹解决业主意见不一、建设资金筹措分摊、后期管理维护费用等关键问题。

此外,对加装电梯有需求的都是建筑时间较长的老旧小区,如果有些客观因素限制了加装电梯,比如电梯规划设计、安装施工场地狭小等问题,在不明显影响救援通道、消防安全等前提下,可以特事特办,保障电梯加装顺利。

民进省委会:业主使用电梯可采取包月或扫码付费

民进省委会建议,加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技术指导,编制《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规范和指导加装电梯设计工作,使加装电梯设计符合相关规范,便于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

同时,建议探索“共享电梯”模式,应鼓励和提倡发展共享电梯,尝试居民申请、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电梯共享模式,由社会投资、政府补助、业主使用缴费,业主使用电梯可采取包月IC卡模式或微信扫码模式付费。共享电梯接入智慧物联网系统,在每个电梯中加装传感器,实行智能化管理。

此外,建议因地制宜安装相应电梯,针对加装箱体式电梯困难的楼房,可尝试采用座椅式电梯的模式。座椅式电梯成本要低一些,占用面积也要小得多,可以在不能安装箱体式电梯的时候作为一个替代方案。

农工党省委会:推行加装电梯业主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农工党省委会建议,进一步简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手续,积极发挥赣服通网上办事平台优势,力求做到网上申请、并联审批,实现申请人“只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提升审批效率。

在拓宽筹资渠道方面,建议以“受益最多出资最多”为原则,可借鉴广州市经验,以3楼为参数,根据楼层按比例出资,同一楼层按面积占比出资,制定业主分摊费用的可行性参考标准。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推行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及利用房屋维修基金等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电梯租赁”模式,即由企业出资免费安装并提供运营维护,业主按月缴纳使用费用,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以减轻经济压力。

九三学社省委会:鼓励金融机构设计加装电梯的消费贷款

九三学社省委会建议,尽快完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市、县成立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办事机构,协调规划、住建、安监、质监、消防、供电等部门,明确办事流程,提供审批、协调、监理、验收等“一站式”服务。

在建设资金筹措方面,建议通过合理确定住户分摊比例,以自筹方式解决主要费用,除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物业维修基金外,鼓励金融机构设计用于加装电梯的消费贷款。其次,从财政和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一方面从地方财政中拨出一定比例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一方面,对规划报建、项目审批等费用从税收上给予减免,对物业服务企业运行电梯造成的亏损实施专项补贴等。

省政协常委吴锋刚:给底楼住户一定比例补偿以利于达成共识

省政协常委吴锋刚建议,将6层及以上老旧楼房加装电梯的占比(如10%),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考核验收指标,建议在“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的工作考核,以及“宜居城市”的评选中,增加“6层及以上楼房电梯覆盖率”这一指标,建议把“电梯物联网监控系统覆盖率”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和智慧城市的验收内容。

吴锋刚认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具有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看到加装电梯除了对高层住户带来的便利以外,还会对高层住宅带来增值,在尽量减少加装电梯给底楼住户带来的负面影响之外,还要正视他们的利益诉求,要明确相对公平的原则,由政府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不同户型给出基准方案,给底楼住户一定比例的补偿,以利于达成共识。

省政协常委涂书田:引入诉讼机制破解“一户反对”难题

省政协常委涂书田建议,引入诉讼机制,破解电梯安装过程中的“一户反对”难题,即老旧楼房住户在是否安装电梯问题产生争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邻关系诉讼。这种方式不但解决了安装电梯需要全体住户一致同意的难题,同时也可以平衡各方诉求,平等保护各方利益。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老旧楼房相邻关系诉讼制定统一的司法政策,一是全省各基层法院都应当将此类纠纷纳入受案范围,二是统一法律程序和法律适用,防止各地各行其是。

省政协委员马玉玲:新增电梯公共面积并入房屋实际面积

省政协委员马玉玲建议,通过经济杠杠来撬动业主意愿,新增电梯公共面积并入房屋实际面积,分摊到各住户的不动产证中并“确权”,使电梯面积可以转为住户实际利益,以此解决底楼住户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同时,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探索“租赁电梯”等模式,即由政府牵头,指定符合要求的电梯生产企业或专业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电梯配置及运营维护工作,居民支付租金来取得电梯使用权,或者按照楼层高低来分摊费用。

此外,建议推行“电梯+科技+服务”的模式,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加装的电梯实现高效准确监测和监管。

省政协委员胡坚勇: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分摊指导标准

省政协委员胡坚勇建议,相关部门牵头对辖区既有住宅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居民的基本生活情况、人数、意见、建议和所面临的困难,既有住宅的楼层数、单元数、区位空间等信息,从而确定需要加装电梯的数量、类型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同时,建议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费用分摊指导标准,量化加装电梯相应的费用分摊标准,例如有的城市是给一楼业主适当补贴、二楼业主免费、三楼基准价,然后每高一层增加基准价10%~20%,在指导标准的基础上来推进业主进行协商,则协商成功率将大大增加。

省政协委员蔡小莲:设立专项基金援助低收入家庭加装电梯

省政协委员蔡小莲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应规范性文件,对加装条件、如何加装、谁来组织协调、谁来申报、报建程序、资金筹措、建后管理、各楼层费用的分摊比例、利害相关方的补偿等问题,给出相关原则标准,提供相关指引。

同时,建议根据群众需求,推出“三单”,即有资质的设计和施工企业清单、有资质的江西电梯企业清单、加装电梯的费用标准清单,供居民选择。

此外,对生活确实困难的老年人、低收入者,建议相关部门通过从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拨出部分款项,以及慈善捐款等途径,设立专项基金进行公益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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