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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城镇贫困群众减至40万人

2020-01-07 16:45 人民网    阅读:58528 

人民网南昌1月7日电(记者 秦海峰)记者7日从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江西构建多方协同的大脱贫工作格局,织牢纵横衔接的全链条救助体系,城镇贫困群众总量由60.98万人减少至40万人。

为了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江西95%的县(市、区)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共计3000余万元,目前,江西省84%的县(市、区)开展结对帮扶,落实挂点单位5162个,安排帮扶干部4.3万人。

江西明确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针对农村贫困群众的报销、救助以及重大疾病免费(专项)救治、“先诊疗后付费”“两癌”免费检查救助等政策,全部扩大覆盖到城镇贫困群众,实施医疗救助22.7万人次;将10万人次城镇贫困群众家庭上学子女参照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标准,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13.8万城镇贫困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每人每月100元基数代缴养老保险费,实施“助保贷款”政策,帮助1.19万人次续缴养老保险费。将城乡特困失能人员集中到县级福利院集中照护,供养标准按城市标准执行,64%的县(市、区)已实现集中照护。

为了解决城镇贫困群众住房问题,江西还采取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对包括户籍在乡镇的所有城镇贫困群众应保尽保,目前,江西省已有16万户城镇贫困群众从“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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