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春运火车票已进入销售高峰时段,不少热门路线依旧是一票难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市面上运营的抢票软件近60种,虽然它们的使用规则五花八门,但本质基本相同——谁的加价高,抢到票的概率就越大。虽然12306多次声明只有官方渠道最靠谱,12306已经开通了“官方抢票”的候补功能,但回家心切的人们还是会尝试用各种抢票方式。
前不久,江西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倒卖车票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金福通过抢票软件替实际购票者抢票,构成了刑法中的倒卖车票罪。那么同样是有偿抢票,为何网络平台可以,个人就不行呢?
2019年9月13日,江西男子刘金福被控倒买倒卖火车票案一审开庭审理,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2017年7月,刘金福在网上购买抢票软件和12306网站实名注册账号935个,用于在12306网站上进行抢票操作。抢票成功后,其根据所抢购火车票的车次、乘车时段及运行到达车站等不同情况,向购票人分别收取50元到200元不等的佣金。从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刘金福先后倒卖火车票3749张,票面数额120多万元,获利31万多元。
检方介绍:“被告人刘金福归案后承认其自2017年开始辞职,在家专职从事网络抢票,在微信朋友圈和QQ上发布抢票广告,并在全国范围内接单,通过抢票软件抢票成功后,向购票人收取50-200元不等的佣金的事实。”
庭审中,刘金福对自己抢票和收取服务费的情况供认不讳,同时表示在此之前他并不清楚自己从事的是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庭审中,公诉人与辩护人最大的争议在于,刘金福的行为究竟是倒卖还是代购?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庆鸿在法庭上,曾为刘金福做无罪辩护。曾庆鸿说:“我们总的观点是在实名制下的代买火车票、收取劳务费这种行为是一种民事代理。与我们刑法规定的倒卖是有本质的区别。”
检方认为,刘金福抢到票以后,12306网站会自动生成火车票的电子订单,再交给实际购票人之前,刘金福实际控制了这一电子凭证的所有权。同时,刘金福通过购买专业抢票软件,多账号登录,不间断进行抢票行为,侵害了国家对火车票的管理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破坏他人的公平购票权,增加了12306网站负担。检方说:“被告人刘金福以牟利为目的,通过抢票软件控制票源,使得购票人通过正常方式无法购得车票,从而不得不从其手中购买高价票。这种用抢票软件提供有偿抢票的行为,不仅仅是对劳务的替代,更是对机会的垄断,符合刑法关于倒卖车票犯罪行为特征的规定。”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刘金福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4万元,没收犯罪所得31万元和作案工具——手机和电脑。刘金福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2019年11月30日,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公开审理此案,刘金福的上诉律师——辽宁京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进华告诉记者,刘金福是依据客户需求使用客户身份信息的购票行为,由于实名制限制,全程没有占据也无法占据客户的车票,不构成倒买倒卖。张进华说:“他不囤积任何车票,他这种行为没有危害性,因为它是实名制,不管是哪个环节,只能是本人去乘车。”
关于刘金福使用抢票软件是如何运作的?一位了解此类购票软件的网络工程师透露,软件突破了12306的限制,使得买票速度更快,更高级的抢票软件还会使用多IP自动刷票等方式购买,比人工打开网站、输入验证码、登录账户、查询日期、选车次、添加乘车人最后提交付款快得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认为,在实名制售票的前提下,只要不是牟取暴利、危害社会扰乱秩序,传统的倒买倒卖情况很难发生。“因为倒买倒卖是我买下来以后我再卖,对吧?实名制就已经限制了倒卖,必须是事先接受委托,拿着人家身份证号去买才能买得到,而且买了以后,这个人能上火车上才有用,这就成了一个代购行为,代购行为应该说已经广泛存在了,这个过程中间可能会收一点手续费或者劳务费、辛苦费。只要不是特别暴利的,都还可以接受。”
但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颜三忠教授认为,火车票是一种公共福利,不完全是市场化的商品。要保证公民有公平购票的机会,刘金福的这种行为会导致他人购票机会被剥夺。颜三忠说:“别人只有一次机会,你可能有成千上万次的机会,而你是通过非法技术手段来完成的,我认为这可能是问题的关键。对于倒卖的理解,我们不能完全理解字面的含义,也就是说倒卖通常情况下是买入再卖出,但这个不是倒卖的唯一方式,我认为关键是在出售行为。从刑法的角度来讲,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买入再卖出才构成犯罪。”
如果刘金福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么各大抢票平台的付费抢票服务,是否也构成犯罪?颜三忠表示,刘金福购买了12306网站实名注册账号,这与互联网企业利用技术优势抢票有本质区别,但并不意味着网站的行为就一定合法。他说:“平台的行为到底是不是也构成犯罪要追究责任,这可能是下一步我们从监管、从执法的角度要去考虑的问题,但是从目前来讲,不能说因为别人没有追究,刘金福的这个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他构不构成犯罪,还是依据现行刑法的规定。”
事实上,对购票者来说,无论是通过个人还是平台抢票,都有“中间商”赚差价。那么,为何个人遭受了司法对待,平台却几乎没作犯罪处理呢?据媒体报道,刘金福还实名举报了携程网、飞猪网、高铁管家等抢票软件,但是公安机关回复是查无实据。对此,有专家认为,法律上应当对个人以及第三方购票平台的行为,有明确统一的认定标准。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12306技术部主任单杏花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抢票软件的使用会降低其他手动查询用户的速度,进而导致系统延迟,为了保障用户权益,他们已经屏蔽了多个抢票软件的渠道。
个人替他人利用抢票软件抢火车票的行为究竟该怎么认定?案件终审会如何判决?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