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结束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鉴于当前防汛形势,根据《抚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指研究决定于6月20日14时结束防汛应急响应,进入正常防汛期。请各地抓紧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受灾群众生活保障,落实退水期堤防、高水位运行水库山塘和雨后地质灾害点等巡查核查,持续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抚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20日
抚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结束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鉴于当前防汛形势,根据《抚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指研究决定于6月20日14时结束防汛应急响应,进入正常防汛期。请各地抓紧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受灾群众生活保障,落实退水期堤防、高水位运行水库山塘和雨后地质灾害点等巡查核查,持续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抚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