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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送赠品不享“三包” 车主投诉五菱宏光mini服务差

2023-07-06 10:56 江西晨报    阅读:66671 

买东西送赠品,是很多商家惯用的套路,买车也不例外,当砍价砍到砍不动的时候,销售往往就会提出送装饰或赠品来代替部分车价“让利”。近日,消费者付先生就遇到这样的烦心事,他新买了一辆五菱宏光mini新能源汽车,不仅赠品质量差不享“三包”,连最基础的工具包也没有配备。对此,经销商回应,赠品本来就没有三包,并扬言让车主赶紧去投诉。

据付先生介绍,今年3月底,他在江西省南城县秋水园骏菱车行,花了四万元左右购买了一辆五菱宏光mini新能源汽车,赠送了一台行车记录仪,可就在前几天,他发现行车记录仪坏了,不论如何调试都没有任何反应。

7月3日上午,付先生来到五菱专卖店售后,和负责人董先生反映了存在的问题,对方在查看行车记录仪后,更换了一根电源线后依旧无法使用。随后竟称,让消费者自己去买个新的,赠品不享受三包服务,并扬言不怕投诉,这让付先生气愤不已。

随后,记者联系了五菱宏光mini厂家客服,客服工作人员在听取了付先生的投诉情况后表示,该款汽车出厂就是未配备工具包的,至于经销商所赠的行车记录仪质量问题,由于并非厂家赠送需找经销商处理。当工作人员查询经销商信息时发现,付先生购买车辆的南城县秋水园骏菱车行和系统里授权经销商名称对不上。

7月5日下午,一名自称是抚州国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联系了记者,对方表示该公司为五菱汽车授权的一级经销商,与南城县秋水园骏菱车行属于二级合作关系,所以客服查不到这个网点。对于消费者投诉一事,张先生表示,后期将会加强管理。目前,已要求为消费者免费提供两次保养,并重新更换行车记录仪。

北京德和衡(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巍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只要是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约定,消费者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处理。因此,如果附带赠品出现问题,消费者也可以要求退换或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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