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束省级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防指,省防指成员单位: 鉴于当前防汛形势,根据《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省防指研究决定于4月7日18时结束省级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当前,我省处于汛期,赣南等部分地区降雨仍在持续,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强化值班值守,继续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4月7日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