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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彭泽:多部门交流合作 助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开展

2025-03-05 15:11 今视频    阅读:11539 

为加快推动法制工作建设,高质量推进《九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近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九江市司法局召开九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专题调研会。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法宣科、九江市司法局立法科和彭泽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彭泽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多个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在专题座谈会上,各参会单位认真研读了《九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针对征求意见稿里涉及本部门的内容,提出了各自的见解与意见,交流与探讨《办法》在落实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难。

会上,调研组着重强调,各部门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需从以下三个关键方面发力:一是强化制度执行,落实赔偿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践行这一思想的关键举措。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让违法者承担起应有的赔偿责任,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通过强有力的制度执行,捍卫生态环境的尊严,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二是完善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要保障。各部门应积极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及联合调查等多种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资源与专业优势,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整体效能。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树立责任意识。加强宣传工作对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加大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广泛传播“谁损害,谁赔偿”理念,增强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认知和理解。尤其要引导赔偿义务人优先选择实际修复或替代修复等方式,切实履行赔偿责任,让这一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下一步,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各部门的深度交流与紧密合作,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积极主动承担起生态环境部门职责,通过完善工作流程、强化业务指导等方式,着力解决生态损害赔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贡献坚实的环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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